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和田县沙化土地治理项目(预拨+清算)(EPC总承包)
(E6532003923003903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县沙化土地治理项目(预拨+清算)(招标项目编号:E6532003923003903001)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和田县
2.项目规模:本项目区总面积30041亩,其中:①人工乔木造林面积18946亩(酸枣、大果沙枣、沙枣、枣树)、人工灌木造林面积10180亩(柽柳、梭梭);②简易作业道路85.3公里,作业道路路面宽3米,铺砂宽度3米,铺 40厘米厚砂砾石;③对29126亩造林地块进行灌溉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其中
标段 1
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3903001001
标段(包)名称:和田县沙化土地治理项目(预拨+清算)(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承包工作,即工程总承包,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采购、施工。施工总承包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资质要求:①设计企业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①拟派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
(4)业绩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近五年是指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至少1项总投资2500万元(含)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均可)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竣工验收时间、金额、工程内容等信息。②设计负责人近五年(近五年是指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50万元(含)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服务内容等信息。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市场经营的,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⑤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7)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 年06月10日到2025 年06月3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2025年06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市场经营的,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 http://ggzy.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总投资:6425.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专项资金。
5、总承包工期 270 日历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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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田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和田县经济新区科技路 |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270号 |
联系人:芸吉来木·买买提 |
联系人:鲁彦铭 |
电话:0903-2027657 |
电话:0991-661426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11535532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