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21】
【阅读次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已由和发改项目【2024】9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招标人为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2.项目规模:本年度实施人工造乔木林1.507万亩、人工造灌木林1.2万亩、退化林修复1.26万亩、封山(沙)育林42万亩、人工种草2.3万亩、草原改良 38.7万亩、围栏封育270千米。其中:和田市实施人工造乔木林0.3万亩、人工造灌木林0.4万亩;和田县实施人工造乔木林0.2万亩、人工造灌木林0.3万亩、退化林修复0.6万亩、人工种草0.7万亩、围栏封育80千米、草原改良9万亩;墨玉县实施人工造乔木林0.4万亩、退化林修复0.2万亩、封山(沙)育林11万亩、人工种草1万亩、围栏封育60千米、草原改良10万亩;洛浦县实施退化林修复 0.2 万亩、封山(沙)育林10万亩、人工种草0.6 万亩、草场改良12万亩;皮山县实施人工造乔木林0.307 万亩、退化林修复0.16万亩、封山(沙)育林10万亩、草原改良7万亩、围栏封育130千米;民丰县实施人工造乔木林0.3万亩、人工造灌木林0.5万亩、退化林修复0.1万亩、封山(沙)育林11万亩、草原改良0.7万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建设规模 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51800100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第一(施工)标段 |
200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E653200392300351800100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第二(施工)标段 |
200 |
|
E653200392300351800100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第三(施工)标段 |
200 |
|
E653200392300351800100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第四(施工)标段 |
200 |
|
E653200392300351800100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第五(施工)标段 |
200 |
|
E653200392300351800100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第六(施工)标段 |
200 |
|
E653200392300351800100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第一(监理)标段 |
200 |
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过程监理 |
E653200392300351800100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第二(监理)标段 |
200 |
|
E653200392300351800100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二次)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
200 |
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工程量审核、预(结)算审计、投资控制、合同履行、工程竣工财务结决算等全过程跟踪审计。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3)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须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近3年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审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标段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2)监理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水利水电项目工程监理经验,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3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及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
(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本项目除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造价经营范围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能力。接受联合体(工程造价+会计师事务所)投标,联合体必须以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单位,不得超过两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 2024年11月1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网上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和田建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和田市迎宾路160号 |
地 址: |
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玉座9楼 |
联系人: |
李新涛 |
联系人: |
刘艳(项目咨询) |
电 话: |
0903-6860326 |
电 话: |
0903-7825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