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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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甫甫克村生态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丰县甫甫克村生态提质改造项目已由以民发改字(2024)2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2.项目规模:新建防洪堰坝及护坡工程、浆砌石护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附属工程及护坡工程、排水工程、拦洪坝及其他工程、人行道及停车场工程、公厕三座等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405001001 |
民丰县甫甫克村生态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施工)标段 |
90 |
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E6532003923002633001002 |
民丰县甫甫克村生态提质改造项目-第二(施工)标段 |
90 |
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E6532003923002633001003 |
民丰县甫甫克村生态提质改造项目-第三(监理)标段 |
90 |
对本项目施工标段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第一至第二(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第一至第二(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2)监理标段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类似项目工程监理经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处《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0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10:30
2.递交方式: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益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民丰县兰帕北路15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商业101室D-1-721
联系人:卢志年 联系人:张照辉
电话:0903-6750275 电话:0903-251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