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6-24】
【阅读次数:】
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建设
项目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对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建设项目作如下澄清:
变更内容为:
一、招标范围
对洛浦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二期)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包括初设报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
二、 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具有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具有建筑行业专业乙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至少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总设)。
三、业绩要求
1、公司业绩要求:在近五年(2019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水利或农业生态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承担过水利或农业生态或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在近五年至少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已领取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请撤回,重新领取文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晓,特此说明!
本项目监管单位:洛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公司:新疆东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