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公告
(和国地告字〔2025〕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和田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出让人名称: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拍卖人名称:新疆佳艺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人住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58号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
序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主要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 公顷)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建设 期限 |
备注 |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 率(%) |
建筑限 高(米) |
||||||||||||
|
1 |
2025033 |
和田市二环路以东 、敬老路以南 |
58893.5 |
城镇住 宅用地 |
40年、 70年 |
≤2.5 |
≤25 |
≥35 |
≤60 |
|
14133 |
7067 |
100 |
2年 |
允许建设商业用地面积不 超过总土地面积的25%(14723.37平方米), 无偿配建不低于1200平方米 配套设施。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 款的50%,一年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在和田市行政区域内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均不得参加竞买,届时与出让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出让方式:
网上公开拍卖
(二)交易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00时止;
2.拍卖会时间(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30日12:00时开始。
(三)拍卖交易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8081/)。
五、交易流程
(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的途径
竞买申请人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持CA锁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土地”查阅、下载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和地点:网上报名。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1)报名前的准备。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项目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手机CA数字证书“标证通”或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两个CA窗口进行实体CA锁办理。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具体办理方法及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也可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ht.gov.cn)服务指南内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证通”手机CA数字证书申领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报名申请流程。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人请于公告及报名期间,持CA数字证书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3.报名资料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截图、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注: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份材料;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确认竞买资格,并于2025年12月29日17:00前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四)拍卖限时竞价及网上竞价规则。
1.拍卖会时间(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30日12:00时开始。
2.拍卖限时竞价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电子竞价厅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
3.拍卖限时竞价程序
(1)竞买人在网上拍卖限时竞价开始后进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2)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或当前最高报价的至少一个增价幅度,方为有效报价。
4.网上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和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6)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时间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拍卖不成交,系统自动终止该项目的网上拍卖活动。
(7)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时间开始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则通过限时竞价时的最高报价确定竞得候选人。
(8)限时竞价开始前进入4分钟倒计时询问期,如在询问期内未响应或点击“不参加”的视为放弃竞价的权利。
(9)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时,竞买人在90秒内按起始价进行报价,当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90秒。90秒倒计时截止无新的报价,则拍卖活动结束,系统即时关闭限时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候选人。
(10)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六、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项目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如在拍卖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拍卖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1、在拍卖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成交。
1.2、在拍卖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1.3、在拍卖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不成交。
2、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报价结果。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2.1结果公告发布后, 竞得人与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参照《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1809号)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3、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交易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9日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若显示“非诚信库缴纳”,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在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九、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出让公告及拍卖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拍卖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
1、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3、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人或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交易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竞买人或竞得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或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4.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4.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费等相关费用的;
4.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4.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6、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6.1、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2、中国土地市场网
出让人联系人:刘先生、李女士(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903-2519278
交易平台联系人:阿依帕夏、刘会芝
联系电话:0903-2095001
新疆佳艺拍卖有限公司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申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