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墨玉县)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1-17 浏览: 【 字体:

和田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国地2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关于加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通知》(和行办函〔2021〕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制度及程序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墨玉县人民政府批准,墨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出让人名称:墨玉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墨玉县英协海尔路政务中心七楼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序号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

 

主要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

强度(万元/公顷)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项目产业要求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1

MY2022001

墨玉县产城融合区

63139.59

工业用地

50

1

≥40

20

/

 

741.8945

371

75

 

净地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3.不按期缴纳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以及不按期开竣工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加竞买届时与出让人资格审查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2117日至20222141700

2.挂牌报价时间:202227日至202221616:00

3.挂牌现场会时间:202221616:00开始

报价及现场会地点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7办公室国土交易中心。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需首先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G29、G30两个CA窗口进行CA锁办理,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竞买申请人可以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

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36.107.230.199:8081/)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权益类查看【土地、矿权交易竞买人系统信息完善操作手册】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

竞买申请人可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36.107.230.199:8081/)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报名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117日至20222141700登陆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36.107.230.199:8081/)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权益类查看【土地、矿权、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报名提交材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保证金到账凭据(无需上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份材料。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于20222141700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挂牌报价。

取得竞买申请资格的申请人,202227日至202221616:00时前,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办公室填写报价单,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前最高报价及增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

(五)挂牌现场会。

完成有效报价的竞买申请人,请于202221616:00在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国土交易中心参加现场会。

、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于北京时202221417:00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表》)。

2.挂牌成交后,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并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交易中心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1809号)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费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正式生效。

(三)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予以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予以解释

、提示

1.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公告,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其他

(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

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土地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四)本次挂牌起始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登记所需各项费用

)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方可办理用地其他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36.107.230.199:8081/

2.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联系人:刘永攀      联系人电话:7883331   

单位电话:0903-7883331         

交易平台联系人:薛连星、王鹭华

联系电话:0903-2095007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企业申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个人申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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