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萨岔口南(一区)铅锌矿普查等7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4-08 浏览: 【 字体:

和田县萨岔口南(一区)铅锌矿普查等

7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和矿探告字〔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和田地区行署批准,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新疆和田县萨岔口南(一区)铅锌矿普查等7个探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出让人名称: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住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9号

交易平台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住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交易平台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表

序号

拟出让矿业权区块名称

面积(km2)

矿种

所在县(市)

出让

年限

区块拐点坐标
2000坐标系)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备注

1

新疆和田县萨岔口南(一区)铅锌矿普查

56.43

铅锌矿

和田县

5

78.5100000,34.4400000,
78.5100000,34.4800000,
78.5600000,34.4800000,
78.5600000,34.4400000,

1128.6

900

5

无底价出让

2

新疆和田县赤谷铅锌矿普查

44.24

铅锌矿

和田县

5

79.2724000,34.5554000,
79.2720000,34.5919000,
79.3200000,34.5922000,
79.3156000,34.5557000,

884.8

700

5

无底价出让

3

新疆和田县化石山南铅锌矿普查

82.74

铅锌矿

和田县

5

78.4245000,34.5750000,
78.4245000,35.0015000,
78.5455000,35.0015000,
78.5455000,34.5750000,

2482.2

1500

5

无底价出让

4

新疆和田县红黄岭铅锌矿普查

23.95

铅锌矿

和田县

5

79.3000000,34.3335000,
79.3020000,34.3335000,
79.3020000,34.3345000,
79.3310000,34.3345000,
79.3310000,34.3230000,
79.3545000,34.3230000,
79.3545000,34.3115000,
79.3145000,34.3115000,
79.3145000,34.3245000,
79.3000000,34.3245000,

479

380

5

无底价出让

5

新疆和田县天柱山铅锌矿普查

29.85

铅锌矿

和田县

5

79.2025000,35.0159000,
79.2025000,35.0459000,
79.2355000,35.0459000,
79.2355000,35.0159000,

354.24

280

5

无底价出让

6

新疆和田县兴山北铅锌矿普查

58.2

铅锌矿

和田县

5

78.5453000,35.0945000,
79.0010000,35.0945000,
79.0010000,35.0715000,
78.5915000,35.0715000,
78.5915000,35.0640000,
79.0010000,35.0640000,
79.0010000,35.0525000,
78.5901000,35.0525000,
78.5901000,35.0540000,
78.5755000,35.0540000,
78.5755000,35.0525000,
78.5548000,35.0525000,
78.5548000,35.0635000,
78.5453000,35.0713000,
78.5453000,35.0851000,
78.5455000,35.0851000,
78.5455000,35.0902000,
78.5453000,35.0902000,

1164

930

5

无底价出让

7

新疆皮山县中干沟铅锌矿普查

9.23

铅锌矿

皮山县

5

78.4110000,35.5507000;
78.4127000,35.5443000;
78.4151000,35.5430000;
78.4215000,35.5414000;
78.4258000,35.5404000;
78.4456000,35.5404000;
78.4456000,35.5507000;
78.4110000,35.5507000;

27.69

67

5

有底价出让

注:最终成交的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出让年限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三、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均可申请竞买。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竞买人应具备与申请矿种、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

(四)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探矿权竞买活动:

1.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探矿权出让活动中存在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行为,或存在其他探矿权竞买违约行为的;

5.被吊销探矿权许可证3年以内的、有涉黑涉恶记录的、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的、有破坏生态环境记录的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6.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

网上公开挂牌

交易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254810:00时至202551217:00时止;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513日至202552618:30时止;

3.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52712:00时开始。

()挂牌交易地点:

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五、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

(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

竞买申请人持CA锁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查阅、下载获取。

(二)申请报名的时间和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54810:00时至2025512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和地点:网上报名。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1)报名前的准备。本次探矿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探矿权网上交易项目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手机CA数字证书“标证通”或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两个CA窗口进行实体CA锁办理。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具体办理方法及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也可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ht.gov.cn)服务指南内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证通”手机CA数字证书申领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报名申请流程。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中,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人请于公告及报名期间,持CA数字证书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进行报名。

3.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探矿权竞买申请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见附件3);

5)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供);

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7)资料费缴纳凭证;

8)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

.cn/)”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等证明材料;

9)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按要求上传清晰的电子版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于202551217:00前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报价、限时竞价及网上竞价规则

(一)网上挂牌报价

1.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513日至202552618:30

2.报价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3.挂牌报价程序

1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期限内进行挂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当挂牌报价达到触发熔断机制金额时,暂停报价,竞买人须在规定期限内,追加缴纳的保证金后继续报价。

2)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或当前最高报价的至少一个增价幅度,方为有效报价。

3)竞买人必须在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内至少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竞买资格。

(二)网上挂牌限时竞价

1.挂牌限时竞价时间:202552712:00时开始。

2.限时竞价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

3.限时竞价程序:

1报出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对挂牌期限届满的最高报价仍需继续竞价的,可参加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限时竞价开始前进入4分钟倒计时询问期在询问期内点击“参加”进入限时竞价,如在询问期内未响应或点击“不参加”的视为放弃限时竞价的权利。

2)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期限届满时的最高报价。

3)限时竞价每个价格的报价时限为90秒,当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9090秒倒计时截止无新的报价,则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即时关闭限时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候选人。

4)当限时竞价报价达到触发熔断机制金额时,暂停报价,竞买人须在规定期限内,追加缴纳保证金后继续竞价。未追加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放弃限时竞价资格。

5)限时竞价按增加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倍数进行报价,出让人和交易平台可根据报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三)网上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和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2)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5)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6)网上挂牌限时竞价时间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系统自动终止该项目的网上挂牌活动。

7)网上挂牌限时竞价时间截止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底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

8网上挂牌限时竞价时间开始时,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底价)则该竞买人为竞得候选人;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则通过限时竞价时的最高报价确定竞得候选人。

9)限时竞价开始前进入4分钟倒计时询问期,如在询问期内未响应或点击“不参加”的视为放弃竞价的权利。

10)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时,竞买人在90秒内按挂牌期限届满时的最高报价作为起始价进行报价,当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90秒。90秒倒计时截止无新的报价,则挂牌活动结束,系统即时关闭限时报价通道,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候选人。

11)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1号-6号项目为无底价出让,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7号项目为有底价出让,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竞价结束后出让人公布底价,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大于等于底价的可成交,最终交易结果以公示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资料费的缴纳与处置

竞买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后,按照系统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账号及显示金额通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缴纳后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并将缴纳凭证扫描上传。网络竞价不接受线下或现场缴纳。

(一)报名阶段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512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随机生成农业银行子账户,竞买人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需手工在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确认。(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账号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表》)。

(二)追加保证金原则按以下方式执行:

1.起始价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2号、4号、5号、7号项目),当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竞买人报价达到3000万元时(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触发熔断机制,暂停报价,在暂停报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追加缴纳1500万元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当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竞买人报价达到6000万元时(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再次暂停报价,在暂停报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追加缴纳保证金120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至此不再追加。凡未按时足额追加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起始价高于1000万元的项目(1号、3号、6号项目),当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竞买人报价达到5000万元时(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触发熔断机制,暂停报价,在暂停报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追加缴纳2500万元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当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竞买人报价达到8000万元时(大于或等于8000万元),再次暂停报价,在暂停报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追加缴纳保证金200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至此不再追加。凡未按时足额追加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三)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包括追加缴纳部分),在履行完成挂牌公告及文件相关约定,缴纳探矿权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探矿权出让合同》和未缴纳探矿权出让成交价款的,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有权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在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四)资料费的缴纳与处置

1.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的收费标准,以招标挂牌拍卖和协议方式出让、转让矿业权等提供招标挂牌拍卖文件、资料的,按每宗矿业权每套收取2000元的资料费。对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的应退回资料费。

2.资料费缴纳账号

账户名称:土地矿业权资料费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行(行号:103896058019)

银行账号:305801010400124640000000022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服务费的缴纳

1.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前往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318办公室,与交易中心、出让人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和竞买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竞得人按《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在成交确认10个工作日内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的,将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和田行政公署网站、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出让合同、办理探矿权登记

(一)成交结果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按照按《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指定账户,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二)《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三)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十二、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竞买申请人必须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网上交易时推荐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七)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十三、对交易探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交易平台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四、失信联合惩戒提示和违约责任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竞买人或竞得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挂牌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出让人指定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或竞得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依法取消其五年在和田地区范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或竞得人承担: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约定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的;

3.在挂牌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4.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三)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四)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s://www.mnr.gov.cn/

2.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s://www.xjht.gov.cn/

3.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ggzy.ht.gov.cn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1.出让人联系人:格亚斯丁·阿卜杜喀迪尔

联系电话:0903-2511727

纪检监督电话:0903-2511227

2.交易平台联系人:王菊

联系电话:0903-2095007

 

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

 

 

 

附件:1、探矿权竞买申请书(模板)

2、矿业权竞买承诺书(模板)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

4、授权委托书(模板)

 

 

招标公告.pdf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4.doc

附件3.doc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