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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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田地区和田市2024年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已由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和市发改项目【2024】146 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市
2.项目规模:新建护栏长度15千米,建设生态隔离保护范围2.5平方千米,新建污水管网总长20.5千米,新建引水渠2.014千米,新建3437立方米,沉砂池1座,新建输水管道8.523千米,新建滴灌系统,配套管理站房1座,配套渠系建筑物1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521001001 |
和田地区和田市2024年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第一(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
330 |
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安装、调试、施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等全部工作,保证项目验收合格并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为发包人提供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E6532003923003521001002 |
和田地区和田市2024年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第二(监理)标段 |
330 |
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含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二次质量检验检测费)。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安全文明、资料管理、竣工验收和结算以及项目缺陷责任期间的监理服务等。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设计企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必须满足该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2.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2监理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联合体投标
3.1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设计采购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5)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须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报名即可。
4.投标其他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有限制市场准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投标人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的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04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30
2.递交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199:8081/TPBi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开标现场提供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10:30
2.开标方式:监理标段不见面电子开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线下纸质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市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广阔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384号 |
地 址: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龙煤大厦7楼 |
联 系 人:游小花 |
联 系 人:姜嘉伟 |
电 话:0903-7825271 |
电 话:0903-2026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