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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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2025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阿热勒段场外水利骨干工程(二期)(第六标段至第九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田县2025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阿热勒段场外水利骨干工程(二期)(第六标段至第九标段)已由于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于发改项目[2024]9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于田县阿热勒乡
2.项目规模:新建调蓄沉沙池1座,总池容720.0万m³,其中淤积库容65.1万m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3.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招标范围 |
E6532003923003156002001 |
于田县2025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阿热勒段场外水利骨干工程(二期)第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
261 |
完成于田县2025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阿热勒段场外水利骨干工程(二期)第六(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的全过程服务,包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等的工程总承包。 |
E6532003923003156002002 |
于田县2025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阿热勒段场外水利骨干工程(二期)第七(监理)标段 |
261 |
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含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二次质量检验检测费)。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安全文明、资料管理、竣工验收和结算以及项目缺陷责任期间的监理服务等。 |
E6532003923003156002003 |
于田县2025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阿热勒段场外水利骨干工程(二期)第八(检测)标段 |
261 |
本次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检测(三级检测)。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对本工程中所涉及到项目法人全过程质量检测进行服务,包括本工程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等。检测频次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及现场需求,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要求。 |
E6532003923003156002004 |
于田县2025年粮食产能提升项目阿热勒段场外水利骨干工程(二期)第九(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审计通过之日止。 |
负责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核实工程应付款项,进行工程结算审计,资金的合理合规合法使用,指导委托人编制整体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配合完成竣工决算工作等。 (1)参与施工图纸会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经过初审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根据工程量清单、竣工图、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等,出具相关审核报告。 (3)参与工程例会,配合业主做好与承包方、监理方的工程协调工作。 (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进度款报表进行复核,并提出当付款建议书。 (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6)及时复核经过初审的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发生的费用,全程参与变更、签证的实施,对设计变更可能对工程造价、进度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出具咨询意见。 (7)做好施工图变更的现场勘察,及时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办理签证,及时复核审查EPC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本工程合同以外后期的其他EPC附加工程协议项目及设备的预算,按有关文件及合同规定,出具审核意见。 (8)配合业主方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方代表等,完成暂估价材料、设备或其他未定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工作。 (9)复核经过初审的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单位及时配合和督促施工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全部提供后,审计单位应及时给予审定,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若需到现场求证的,及时配合监理、施工等到现场实际求证。 (11)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出具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成果报告(含整体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12)每月20号出具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总结报告。 (13)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必须满足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的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的能力;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造价咨询能力及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能力;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造价咨询能力,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可),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监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有类似项目工程监理经验,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检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应的高级职称。
②财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会计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财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派出。
3.联合体投标:
3.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6)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3.2全过程跟踪审计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造价经营范围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能力。
(2)接受联合体(工程造价+会计师事务所)投标,联合体必须以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4.投标其他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有限制市场准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9日到2024年11月2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199:8081/TPBi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检测标段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开标现场提供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30
2.开标方式:监理标段不见面电子开标,其余标段线下纸质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 |
招代理机构:新疆新科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于田县喀群路29号 |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景苑小区1号楼1单元1703室 |
联系人:李杰 |
联 系人:黄燕 |
电话:0903-6815341 |
电话:0903-2529220 |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