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租赁--委托资料清单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7-24 浏览: 【 字体: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事业单位

房屋及构筑物租赁--委托资料清单

(适用于和田地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房产及附属设施、厂房、体育场等租赁类项目)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申请表》(附件1)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无法提供的,可由同级人民政府开具证明材料

3.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或有权限部门同意资产出租的批准文件(批准文件中应包括:出租方式、租期、租金底价等;租金底价200万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4.出租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出租人须提供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若两证尚在办理过程中或因故无法办理的,须提供财政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权属证明文件

5.资产租赁《评估报告》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7.《出租方案》(附件3

8.优先承租权人证明材料(如有)。提供原租赁合同及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9.《标的物信息调查表》(附件4)

10.《房屋出租项目现场踏勘表》(附件5)

11.中介机构《委托合同》(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适用)

12.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服务机构入场交易履职尽责承诺书附件6,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适用)

13.《声明和承诺》(附件7

14.房屋租赁合同(附件8);

15.标的照片及地图定位(不少于3张)

16.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各要件如能提供原件的,均应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委托资料齐全并填写无误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交易信息发布。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委托资料清单(制式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