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企业股权交易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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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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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企业股权交易资料清单
一、转让方: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企业章程;
3.国有资产股权登记证;
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同意股权转让的内部决议;
5.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复;
6.《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7.法律意见书;
8.标的企业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专项审计的应提供标的企业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9.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10.股权转让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11.《声明和承诺》(附件2);
12.《国有股权转让申请书》(附件3);
13.《股权转让方案》(附件4);
14.《委托合同》(附件5);
15.股权交易合同(附件6);
16.交易中心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转让标的企业:
1.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国有资产股权登记证;
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转让导致国有资本失去控股地位的,如涉及职工安置的要提交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若不涉及职工安置,出具说明;
7.交易中心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
1.以上各要件如能提供原件的,均应提供原件;
2.以上各要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
3.以上各要件如为交易所制式文件,均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改动;
4.以上各要件如因未办理而无法提供的,均应提供相关说明;5.委托资料齐全并填写无误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交易信息发布。